当前阅读《上帝指使自传》芸芸众生 三千零二章 主仆关系,作者上帝指使,分类为穿越,可返回章节目录查看最新章节。
的“小家庭”,供给仆人像样的衣、食,使仆人得到温饱,要施予仆人以“德”,即关怀,好处、恩惠。从基本的名分关系来说便是如此。主人既对仆人的生活有如此保障,仆人自然应当为主人效劳;仆人既努力为主人效劳,主人便应供应仆人不差的衣食。
在总体的大的不平等的基础上,也还讲小的具体的对等的义务与权利。
从恩将恩报的原则上讲,主人愈是待仆人好,仆人自然愈应为主人尽“忠”;仆人愈是尽力为主人效劳,主人便愈应予仆人以优厚待遇。
反之,如果双方关系不太好,一方则会以另一方未实行义务为理由而减少自己对他的义务。
即使有的仆人不能在行动上尽都表现出来,至少他在心理上有权如此,因为这是社会伦理的通则。
在正常的情形下,主仆关系基本上是融洽的,不像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从根本说处于充满敌意的对峙之中。
三千年间最典型的主仆关系类型中,仆人是作家庭生活服务的,这之中除一部分体力劳动外还有不少礼仪性的活动,总之许多仆人都是要直接接触主人的。
另外一些仆人替主人经商,经管经济事务,还有的仆人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安全的。
这些工作的性质本身就决定了,主仆之间的关系必是相当融洽、互有诚意的,主人对仆人是可以充分信赖的。
至于从事农业、手工业生产的奴仆,如果是小规模的,可能是一般仆人,也可能是较融洽的关系,如果是大规模的农业、手工业生产这在三千年中只是少数例外,很可能许多劳动者具有某种形式的雇佣性质,只是雇工,而真正的仆人,则是从事对这些雇工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的。
从事这种工作的仆人地位当然是较高的,是主人充分信赖的。
贫穷的家庭一般规模较小,富裕的家庭规模可以维持得较大分家迟,富豪之家的家庭成员可以达到一百人左右。这种富豪大家势力雄厚,人口众多,仆人当然也甚多。
由于事务多,仆人间分工也细。由于人数多且分工细,就得有严密的组织与统一的管理,这种管理工作,主人常要委托仆人中能力较强的人负责。
高低层次不同的这些负责人,形成了地位、待遇上均有区别的某种等级制,类似于国家官吏的等级制的等级制。
国是家的扩大化,历史上是先有家而后有国的。这种富豪家的上层仆人,有的还有供使役的下层仆人,他们的生活是比较奢华的。这类人已是特殊形态的“仆人”,可以不考虑他们。
一般较殷实的家庭,其仆人的生活水平较之一些贫困的自由民来,也常会较好一些;起码,衣食住有个固定的依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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